大学档案仿制

仿制大学档案如何保证和原件一致

2025-05-04 21:16:37

人事档案丢失补办流程可分为以下步骤,需根据不同情况综合处理:


一、确认丢失并开具证明

核实档案状态‌

立即联系原存档机构(单位人事部门、学校或人才中心),要求出具《档案状态证明》或《档案丢失证明》,明确丢失时间及责任归属。

开具遗失声明‌

若确认丢失,需由责任单位或户籍地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《档案遗失证明》;若是邮寄过程中丢失,由接收方出具未收到档案的证明。

二、分阶段补办材料

学籍档案部分‌

联系毕业院校档案室或教务处,补办成绩单、毕业生登记表、录取名册等,需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,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馆公章。

若学校无法提供原始材料,可申请出具学籍证明替代。

工作档案部分‌

原单位存在的:补办劳动合同、转正定级表、离职证明等,要求单位在《职工登记表》等材料上加盖公章。

原单位注销的:到市场监管局开具企业注销证明,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保局补办社保缴纳记录、工资单等。

其他材料‌

党团材料:联系原党组织补办入党志愿书、转正材料等。

招工记录:到初次工作单位或档案馆复印招工花名册,补充《职工履历表》。

三、法律途径与责任追究

单位责任处理‌

若因单位过失导致丢失,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损失(如社保补缴费用、职称评定延误损失),或向档案局投诉追责。

行政投诉与诉讼‌

根据《档案法》,可要求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;若仲裁未果,可向法院起诉,需提供《档案丢失证明》、沟通记录及经济损失凭证。

四、封档与存档

材料审核与密封‌

将补办材料汇总后,由学校、单位或人才中心审核并装入档案袋,加盖骑缝章密封。

办理存档手续‌

携带密封档案至户籍地人才中心或人社局,填写《存档申请表》;部分地区支持线上申请(如湖北政务服务网)。

定期维护‌

建议每年通过人社局官网或致电托管机构查询档案状态,重要材料可扫描备份。

特殊情况处理

退休人员补建档案‌:携带身份证明到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补建,需提供调配手续、招工名册、社保记录等材料,年龄限制为女职工≤50周岁、男职工≤60周岁。

单位不存在时的证明‌: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关联部门协助出具证明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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